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峰同志荣获“浙江省好企业家”称号
发表时间:[2019/03/29]
2月26日,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《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关于表彰浙江省好企业家等奖项的通报》(浙小协[2019]5号)文件的通报,经县经济商务局审核、推荐,省中小企业协会组织专家初审,省中小企业优秀企业家评审委员会审核认定,并在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网站公示,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峰同志荣获"浙江省好企业家"称号。
3月26日,李峰董事长出席参加颁奖仪式。据悉我省这是首次在中小企业范围内评选浙江省好企业家,获评"浙江省好企业家"需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5年以上,具有成功的创业创新实践和独特的经营管理理念,企业业绩突出,并在业界获得广泛认同;履行社会责任,奉献企业爱心,参与公益慈善事业、精准扶贫行动、应急救灾等,自觉做履行政治责任、经济责任、社会责任的模范;被公众认为好企业、好产品、好口碑的带头人,在行业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;企业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、安全责任、违纪违法等。
此次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公布了100位"浙江省好企业家"榜单,我县仅有2位企业家获此荣誉,而获此奖项是对我们董事长的企业使命感、社会责任感最好诠释,彰显一位优秀企业家最佳格局与风采。